6月25日,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正式向南京国土资源局派驻公安干警,设立“驻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办公室”,实施横向联合办案配合机制,做到及时沟通、提前介入,以更好地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情况通报制度。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涉及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预防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二是建立制止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联系协调配合机制。国土部门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执法衔接与沟通配合,对出现的暴力抗法或者引发出的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能及时介入并依法妥善处置。三是加强对涉及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调查的协助配合。国土资源部门查办涉嫌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同级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协助调查或参加案件讨论;就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证据的固定和保全等问题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咨询;对有证据证明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或者公安机关。四是积极做好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备案制度、会审制度、督办制度、错案追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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