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省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1108件,55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针对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安徽省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确保处理到位。截至2008年11月,全省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1108件,55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在查处过程中,安徽省要求做到“立案必查”,即违法用地行为一经立案,一定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处理到位,切实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查案必结”,即坚决执行土地违法案件移送制度,限时办结有关违法案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结案必严”,即必须让顶风违法者付出代价,对违法责任人,该予以政纪处分的,坚决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处理。安徽省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督察督办力度,各级监察和国土资源部门定期对违法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符合问责要求的违法行为,由监察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通过完善联席会议、案件移送、信息通报和重大案件介入调查等机制,多部门联手,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行政问责。截至2008年11月,全省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1108件,督办各类违法违规问题223件,涉及全省17个市,已反馈初步调查情况或处理结果191件,罚没款2000余万元,退还土地面积6396.3亩,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55人,给予刑事处罚7人,移送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11件。
加强动态巡查,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关口前移,早发现、早制止违法行为。2008年,全省通过动态巡查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706件,涉及土地面积491公顷;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1307件,涉及土地面积404公顷,制止率为76.6%,挽回经济损失1873.8万元。目前,全省正逐步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为形成土地资源管理“大家用,大家管”的局面,安徽省2008年在全省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2008年11月,评选出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8个、先进县9个、先进单位2个。对获得全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称号的,给予2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对获得全省国土资源执法先进县的,给予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