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建立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的意见》出台,标志着河南省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建立。
《意见》明确,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提高效率,切实做到沟通及时、移送规范、查处到位,全面增强打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同时,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建立健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 据河南省国土资源执法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立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是实现及时、准确、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重大举措。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查处难度大,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有利于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