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第二、第三分局执法监察工作职责
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调查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开展对所属国土所动态巡查的督查;严格按照市局的要求,按期填写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总结材料。配合执法监察支队做好经市局批准立案的违法案件的制止和调查取证以及违法案件处罚的执行工作。
2、栖霞分局、雨花台分局、江宁分局、六合分局、浦口分局、高淳县局、溧水县局的执法监察工作职责 负责辖区内的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调查、处理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承办市局交办、督办的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案件;开展对所属国土所动态巡查的督查;严格按照市局的要求,按期填写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总结材料。配合执法监察支队做好有关市局立案调查的违法案件的制止和调查取证以及违法案件处罚的执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