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土地、矿产资源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处置、保护、开发利用和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检查市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组织查处重大违反土地、矿产管理法律、法规案件;负责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办理、统计、回复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业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