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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工作 |
支队作风建设的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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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民好市局作风建设大会精神,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推进年活动,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和岗位责任,着力解决当前支队队伍管理、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效率,根据《南京市国土资源局2008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意见》要求和2007年群众评议机关反馈的意见建议,支队结合实际,制定以下作风建设措施。 一、开展案件点评,不断提高履职技能 支队根据实际需要定期选择典型案例进行点评。主要围绕案件调查、违法主体认定、证据采集、案件定性等关键问题积极开展案情讲解与分析,积极剖析办案中成功与不足,积极进行反思,强化“五种”办案意识:强化数量与质量并重意识;强化证据意识;强化效果意识;强化解决问题意识;强化效率意识。 通过开展案件点评活动,以案促学,以点带面,既让案件经办人员进一步拓宽办案思路,领会意图,达到总结提高的目的,也让全体同志从中受到启发,吸取经验教训,达到举一反三、精益求精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执法监察工作有效运转 按照“出台一项制度,至少解决一个方面问题”的原则与要求,首先,加强支队内部请销假管理、会议制度、内部安全管理、计算机使用、财务管理等日常行政管理制度的建设,做到日常工作制度化,进一步正规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改变精神面貌,积极保障中心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其次,加强工作请示报告、督查督办、案件查处和办理等执法监察业务规范化的建设,把案件的及时发现和报告、有效制止和查处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加大工作压力,提高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积极推动动态巡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促进违法案件发现与查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日常化建设;第三,进一步修订完善支队《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与各科室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大每季度一次的工作考核力度,定期通报个人办案数量、质量及办案周期,并开展案件评比工作,每年评选办案能手,给予通报表彰与奖励,确保监察科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案办、多办案、办好案,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采取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制定每月一次业务培训计划和岗位练兵方案,提高基本业务理论能力,练就过硬内功;以案件审理与讨论为平台,加强复杂案件的集体讨论与研究,中层干部重点围绕如何提高法律素养、宏观运筹和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进行学习,其他同志以实用性为主,重点围绕如何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件查处工作,通过业务研讨和工作调研等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升业务技能和办案效果;定期与市纪委、监察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经警支队等单位开展经验交流,加强信息共享,拓宽视野,不断提高全体同志的专业素养,提升支队依法行政水平。 四、强化岗位责任,提高工作绩效 坚持抓好重大、疑难案件和媒体曝光、重大信访件等的查处工作,并选择部分进行公开曝光查处,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执法威慑力。积极加强支队对外工作的宣传工作,加强向领导和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争取工作理解与支持。建立压力传导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将工作重心下移,同时加强与分县局的联系与沟通,进一步分解责任,推进联动执法,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支队科级领导干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能力的考核,对有案不查、行政不作为等因主观原因导致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促进队伍能力与素质的提高。 五、加强思想作风教育,积极塑造支队的新形象 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正确理解解放思想、科学发展的内涵,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中不断求创新,积极为南京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贡献。按照市局作风和行风建设的规定以及为民服务承诺和惠民措施的要求,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实行限时办结违法案件、限时回复信访举报;坚持热情服务,文明接待,严格执行一次申告查处待岗、二次下岗的规定,争当“文明窗口”、争做“服务之星”;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规范干部职工言行举止,引导大家算好“七笔帐”,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积极塑造支队的新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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